吴亮律师
您提到公司原本约定日薪200元,但离职时前7天只按100元一天计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若公司无正当理由降低您的日薪,可能构成克扣工资,违反了劳动法。建议您与公司沟通,若无法解决,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应首先与公司沟通,明确薪资降低的原因并要求合理解释。若公司拒绝改正,可收集劳动合同、工资单、降薪通知等证据,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必要时,可寻求律师帮助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因公司降低日薪而离职,您可先与公司协商,要求按原约定薪资结算并办理离职手续。若协商无果,可书面提出离职申请,并保留证据。之后,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补足薪资差额及相应补偿。记得保留好劳动合同、工资单等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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